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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管中心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0-04-23

来源:案管中心

作者:孙晗晗

录入:赵建功

审核:吴相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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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沿江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立足职能,积极推进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依托信息化手段做好常规案件受理、流程监控、律师接待、涉案财物管理和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窗口”效能,提升“窗口”服务水平,践行“四零”服务承诺,努力做到司法为民,服务为民。

        严把受案审查和结案审查关口,严防不规范案件的“入”和“出”。通过建立和完善受案审查、工作台账、案件流转、办案期限预警等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把受理案件进口关,将不符合受案标准的案件一律阻挡在门外。

        监督管理和司法办案相结合,严格案件流程监控。对受理的每一起案件,从开始至结案整个过程实行把关、跟踪、预警、催办和监控。实行当天登记、分流、移送到相关业务科室。时时进行跟踪监督,掌握案件所处的环节、期限和结果,期限届满前三天内进行及时预警,督促办案人员快办快结。对违反办案程序的及时整改纠正,对于批捕后到期未报、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到期未结的案件,督促承办人履行相关监督职责,防止案件超期。

        加强涉案赃物监管,确保安全出入库。设置涉案物品入库、出库台帐,做到“一案一档”,保证了涉案款物处理有据可循,有效防止办案中可能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

        开展律师接待工作。遵循律师接待、阅卷等相关制度,律师在案管中心出示律师执业证和相关的委托手续之后,便可在案管中心进行案卷的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
       
        深化检务公开查询监督。依法向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公开法律文书,发布重要案件信息,案件信息公开准确、规范。

        积极践行“四零”承诺。切实做到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标准。推进检察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沿江检察办公、办案工作效率、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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