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工作落实年 首页/ 专项活动/ 工作落实年/

领导包案解法结 上门听证解心结

时间:2023-08-03

来源:综合业务部

录入:杨子叶

审核:吴相君

【字体:  

“你作为孩子的母亲,我们深深理解你的心情,我们会尽力去解答你在案件上的疑惑,你有什么问题和困难尽管开诚布公地说······”

为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浦江经验”,将听证引入到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当中,2023年8月2日,沿江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来到一起刑事案件申诉人的家中,主持召开了一场刑事申诉案件上门简易听证会。

 

案件概况

 

申诉人张某某是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母亲,法院对本案被告人王某某已作出刑事判决,由于王某某未给予被害人补偿,张某某以王某某判决过轻且未进行补偿为由向沿江人民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

 

受理此案后,检察官全面核查原审案卷,多次沟通、倾听张某某的意见,分析研判案件化解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并通过上门走访,摸清张某某的诉求、基本现状、问题症结、家庭情况等,有针对性地纾“法结”、解“心结”。

 

考虑到张某某身体不好,检察机关决定对该案开展上门听证,由一名专业律师和一名省级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通过引入第三方力量来共同做矛盾化解工作,增强司法办案的透明度。

 

会上,张某某详细陈述了申诉理由,承办检察官耐心的进行了回应,阐明刑事案件的证据裁判规则、定罪量刑的事实法律依据,听证员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围绕争议焦点向申诉人和参与人进行提问。经过评议后,听证员一致认为法院量刑适当定性准确,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经过包案领导及承办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和听证员的客观评议,最终申诉人解开了法结、心结、情结。

沿江人民检察院将以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为契机,继续以“院领导包案+上门听证”的方式化解矛盾,坚持“应听证尽听证”的原则,将领导包案的首次信访全部纳入检察听证范围,以公开显公信,努力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版权所有:沿江人民检察院 黑ICP备05000574号-1
地址:沿江人民检察院 邮编:1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