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检察室 以“四个注重”
助力公益诉讼深入开展
时间:2020-08-21
来源:清河检察室
作者:张光祖
录入:赵建功
审核:吴相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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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检察室自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在沿江院的正确领导下,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重点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突出问题,充分利用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监督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自去年以来,清河检察室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件,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一、注重认识提高,加强组织保障。清河检察室把公益诉讼作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促进法治建设、强化法律监督的重要发力点,实行检察室主任负总责,公益诉讼员额检察官具体负责,其他业务岗位员额检察官配合协调的工作机制,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成立了公益诉讼办案组,建立相关公益诉讼工作制度规定,为强化公益诉讼工作提供轻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注重宣讲,凝聚共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社会各界尚缺乏明确统一的认识。在实际工作中,主要表现为不配合、不支持、不主动接受监督、不理解等情形。针对实际情况,检察室高度重视,在组织上保障到位。成立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在活动方案、活动时间及参与人员等方面给与充分保障,明确工作要求,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在宣传内容上精准,确保新职能彰显到位。为增强林区职工群众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全面认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公益诉讼有关内容进行精心筛选,确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及办案相关法律依据、监督范围、办案工作流程、线索举报途径、典型案例、重大意义等为重点宣传内容,全面提升了林区职工群众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全面认识。创新宣传形式,确保宣传效果到位。充分运用各类媒介手段,采取群众易懂、易接受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努力构建全覆盖宣传体系,提升宣传效果,解析公益诉讼开展的意义及法律依据,让行政机关和广大群众了解、认知、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鼓励大家提供线索,发挥全社会力量,守护我们共同家园。
三、注重机制建设,确保公益诉讼办案质效。公益诉讼是贯彻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的重要力量。在具体执法办案工作中,从案件线索详细研判、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上精准把握,确保公益诉讼案件质效。一是建立沟通协作工作机制。我们法院、公安及林业局有关部门建立沟通协作工作机制,我们主动走出去,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排查活动,发现有价值线索,均已下发诉前检察建议。二是建立公益诉讼回访机制。对所办理的每一起公益诉讼案件进行跟踪问效回访工作机制,对回访情况逐一建卡登记,确保检察建议的刚性。三是完善公益诉讼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对所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定期评查,重点评查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文书制作、案件效果等内容。
四、注重队伍建设,提升提起公益诉讼办案水平。为提高公益诉讼人员执法办案水平,保证与业务增长相适应,在办案人员配置上有两名员额检察官进入办案组,在积极输送办案人员到上级院举办的学习班外,强化自身学习培训,以过硬的本领和素质赢得被监督者的信服和尊重。